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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冰冰被要求偿还6700万债务,律师回应需明确企业与个人责任

2026-09-25

昨晚,一篇标题为《范小姐,请还钱》的文章向范冰冰发出讨债请求,要求她偿还6700万元的执行款。此文由东阳嗨乐影视娱乐有限公司发布,董事长为陈万宁,作为大股东的北京乾坤翰资本由天娱数字科技集团持有80%股份。陈万宁在业界颇具知名度,与著名编剧宁财神相同。值得注意的是,天娱数字科技集团的董事,曾因挪用公款而获刑的郭柏春,之前担任银川市副市长。

文章中提到,范冰冰及其关联的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在2017年与东阳嗨乐签订了投资拍摄电视剧《大秦女首富》的协议。但由于范冰冰在2018年遭遇税务危机,被罚款超八千万,导致爱美神公司面临资金缺口,最终使得该剧未能进行。2021年北京高院确定,爱美神公司需向东阳嗨乐偿还大约6700万元,但爱美神随后宣布破产,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时已无财产可供偿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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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债声明质疑资源流向,认为爱美神公司在短短几个月内就支付了高额罚款,却对6700万债务无能为力,指出公司资金已转移至范冰冰的两家工作室,甚至涉及多项支付给他人的款项。2020年9月,范冰冰将爱美神公司74.5%的股权转让给周海国,余下股份由邢汝祥接收,而法定代表人的年龄则引发质疑。2024年,爱美神公司将被宣布破产,因未掌握完整的财务账簿,无法进行清算。 千亿球友会

针对这一事件,范冰冰及其代理律师于9月25日作出回应,强调企业与个人的法律责任应当明确,任何相连责任的主张需通过法律程序提出,并指出网络言论须基于事实,不得损害名誉或商业利益,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