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运会比赛鞋不合规导致成绩作废的原因
爱知·名古屋亚运会组委会在9月28日确认,哈萨克斯坦运动员托克桑巴耶娃在27日的女子马拉松竞走中获得首位,但因所穿鞋子不符合规定,成绩被取消。中国选手旦增曲宗和马丽因此递补获得金银牌。田径比赛中,运动员的鞋子需遵循明确标准,须在世界田联的“白名单”内。
根据世界田联的技术规则,运动员可以选择光脚或穿鞋,但一旦选择穿鞋,那鞋子必须符合相关标准。这些规定旨在防止运动员通过鞋子的优势影响竞赛公平。《田径鞋规定》具体阐明了鞋底厚度、鞋钉规格和材质等要求,确保所有竞赛用鞋应为公众可购买的量产鞋,以保障公平竞争。
高水平运动员的鞋有时会通过品牌进行定制或改装,但若要使用此类鞋,需提供医学必要的证据,并获得世界田联的事前认可。未公开发售的研发鞋款也可申请使用,但不能在世界田联赛事中比赛。所有被认可的鞋款需录入官方名单,缺少在此名单内的鞋子,成绩将不被认可。 千亿球友会
运动员需提前向组委会报备鞋款,比赛后会由“鞋检官”进行抽查验证。27日,托克桑巴耶娃的鞋子经过长时间检查,被裁定不在世界田联的认可名单中,这一结果得到世界田联的支持。最终,她的成绩3小时22分20秒被取消,旦增曲宗和马丽的成绩稍逊,分别为3小时26分09秒和3小时32分26秒。日本选手梅野幸子因此递补获得铜牌。